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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市场的竞争与合作应是常态

2023-03-20

近期,提供云服务的头部互联网企业与运营商的合作引发热议。所谓原来的“竞争者”变为“合作者”,在我看来是在“复杂度经济”市场中,各方通过扮演角色,共同开拓市场的结果。在云市场中,各参与方期望通过创新形成相对市场的垄断地位(“云向网”或是“网向云”的拓展,又或是二者的融合发展),不断拓展自身行业地位,同

近期,提供云服务的头部互联网企业与运营商的合作引发热议。所谓原来的“竞争者”变为“合作者”,在我看来是在“复杂度经济”市场中,各方通过扮演角色,共同开拓市场的结果。在云市场中,各参与方期望通过创新形成相对市场的垄断地位(“云向网”或是“网向云”的拓展,又或是二者的融合发展),不断拓展自身行业地位,同时创造出一些新的行业角色名称以期合理化自身的业务范围(也可以构筑其他行业角色进入市场的壁垒)。

运营商在云市场上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成效也很显著。一方面关注基于网络优势带来的云网融合机会,在传统云服务基础上寻求安全云、云迁移服务等增值服务机会,另一方面通过政企项目中与云服务提供的商合作,不断积累IT或云市场的“复杂度经济”解决能力内化——这一点对基于“规模经济”的运营商而言特别重要,但也很不容易。

运营商具有网络、信息业务、渠道、用户、终端的一体化运营能力,拥有大量产业链中所独有的资源,如基础网络运营能力(计费、接入管理、鉴权、定位信息、呼叫控制、用户状态)和渠道与客服资源(收费能力、推广能力、售后、认证、关系维系、用户数据采集)。所有这些数据包含了用户全方位的数据轨迹、兴趣图谱、行为习惯等具有可深度挖掘及产生新的价值的潜力。在云市场的深耕过程中,运营商利用上述资源及与用户密切联系沟通的优势,尝试进一步提供垂直应用和内容服务,通过合作或能力获取的方式,逐渐改变运营商传统的“规模经济”,向“复杂度经济”获取效益,进一步向价值链的上游实现业务拓展和转型。这时候我们就会观察到云服务提供商和运营“竞争”的局面。

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于传统“规模经济”的“零和博弈”模式(网络带宽、主机托管、网站托管、IT资源),云服务市场理解成为“复杂度经济”时呈现出“多赢”的特征:满足用户需求需要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多方合作带来成本的增加可以通过为用户带来价值共同“做大蛋糕的方式”来解决。

云化能够创造出大量为用户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机会。举一个政务云的例子,其应用可包括制定政务数据的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政务业务需求及边界、项目的架构设计和技术路线选择、政务应用的开发和部署、政务应用的实用升级、跨部门数据的开放和整合、一站式政务服务应用的策划和实施等。与此同时,原先数据、应用分散的架构改造为云架构,并通过这一架构实现IT 资源的共享,这一个过程本身也存在大量的IT改造项目机会。这一系列的项目都将可能以“咨询项目+信息化项目”的方式呈现给政府用户。在经过充分沟通论证立项后,以服务购买、系统建设等各种方式形成新的项目预算。在经历了以一个服务提供者和主要咨询者的角色,与政府完成前述的活动之后,信息化企业可以通过与行业用户的共同成长获得大量的项目——这些项目经验还可以复制并带来新的拓展机会。这就是云服务市场的重要特征,商机的来源在于“有机会一起解决具有复杂度的问题”。

运营商的上述能力,加上国资背景和落地的持续客户服务能力,在很多场景下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双方或多方整合资源后,以不同的模式呈现在客户面前,为用户持续解决问题就成为符合逻辑的结果——当然前提是用户的问题有足够的复杂度以及匹配这种复杂度所带来的利润。这种商业模式,将原先的销售“资源”变成了销售“知识”,对于缺乏IT实践的运营商而言,这样的挑战是很明显的。所以说,我们应该用带有灰度的视角来看“竞争”与“合作”,至少在云服务市场,它们不应该被看作是对立的词汇。“竞争者”同时也是“合作者”,这应该是常态。